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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孩贩卖毒品时当场被抓
作者:  信息来源:网站运维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10

东亚讯(矫秀娟 记者 费义勇 助理记者 李博)商某是90后女孩,今年只有18岁。这个年纪的女孩本应该坐在教室里学习,商某却给朋友联系购买毒品。近日,商某因涉嫌贩卖毒品,被检察机关批捕。

90后女孩帮朋友买冰毒

商某出生于1992年4月,今年18岁,老家在榆树市怀家乡,是一个不折不扣的90后女生。正当同龄人很多都在学校里上学,享受学生生活的时候,她却因小学就辍学,在外游荡多年,一直也没工作。

来到长春市后,商某结交了一些朋友,而这些人中鱼龙混杂,也不乏吸毒、贩毒人员。商某的朋友张某因一时好奇染上了毒瘾,之后便不能自拔,到了吸食低含量毒品已不能满足的境地。张某听说商某能弄到冰毒,便想让商某帮自己弄一点冰毒。

11月6日凌晨,张某找到商某后,商某一口答应下来,“700元我就能给你弄一袋。”商某打电话给自己“有路子”的朋友段某,段某也是满口答应,700元给她弄一袋,一袋里面有1克冰毒。

当场被抓迁出上线

很快,段某就给商某打电话,说他已从一位朋友那里拿到一袋冰毒,这就可以给她送过去。段某开车到商某的住处后,两人又一起来到南关区东大桥附近的一家宾馆,段某留在车里等候,而商某拿着一袋冰毒上楼去找张某进行交易。

来到这家宾馆的302房间,商某见到了张某。3时30分,正当两人要交易的时候,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长通路派出所的民警突然冲出,将两人控制,并当场收缴了一袋冰毒重0.7克。见商某迟迟不下来,段某起了疑心,迅速驾车离开。之后,段某再次跟商某联系让商某把卖冰毒的700元货款给他。此时,商某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对段某谎称自己没有被抓,段某多次试探后信以为真。两人相约14时在二道区民丰大街一小区门前交付货款。段某很快打车到相约地点,经商某指认,埋伏在此的民警将段某抓获。

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当日,商某被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刑事拘留,段某被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取保候审。由于商某在贩卖毒品的时候,已年满18周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检察机关在大量调查取证之后,认定犯罪嫌疑人商某的行为触犯刑法,涉嫌构成贩卖毒品罪,建议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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