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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艺术(声乐、舞蹈)特长生招生方案
作者:邵朝竹  信息来源:网站运维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6-29

为切实做好2018年温州市局直属初中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市局直属、鹿城区属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2018年温州市局直属和鹿城区部分初中学校招收特长生操作程序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鹿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市局直属或鹿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要求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全面,具备一定艺术(声乐、舞蹈项目)专业特长。(具体以各招生学校公告为准)

二、招生计划

招收艺术(声乐、舞蹈)特长生共57人,各校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见各招生学校校园网。

(二)每生限报二所学校,每所学校限报一个项目。

    四、测试办法

(一)测试方式

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组织统一项目测试,评委现场打分。项目测试成绩排名在各招生学校校园网公示。

(二)测试内容

1.声乐(满分值100分):

1)清唱自备歌曲一首(3分钟以内,无伴奏),占70分;

2)视唱练耳测试(采用五线谱考试),占30分。

2.舞蹈(满分值100分):

1)表演自备舞蹈剧目一支(3分钟以内,必须有音乐伴奏,请携带MP3格式或CD。),占70分;

2)舞蹈基本功展示、动作模仿测试,占30分。

(三)测试时间地点

1.时间:630(星期六)上午。

2.地点:温州市艺术学校南校区(鹿城区胜昔桥7号)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方式: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及项目测试成绩情况,设定录取最低控制线。各招生学校根据报考考生项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程序: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招生学校进行录取协议签订。各招生校根据报考本校考生的项目测试成绩及招生计划择优录取,额满为止。未在指定时间到场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经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在各校园网公布。被录取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各类招生录取。

(三)录取时间地点:75(周四),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市教育局加强对特长生管理和成效的绩效考核,对管理不到位或绩效考核不理想的学校将减少招生名额直至取消招生资格。

(二)规范操作,信息公开。按照上级招生政策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各环节的过程监控,及时公布招生方案、录取名单等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附件:2018年市局直属初中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

 

 

 

 

 

 

 

 

 

附件

2018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声乐、舞蹈特长生招生汇总表


学校

艺术类项目



温州市第二中学

声乐

5


温州市第三中学

舞蹈

7


温州市实验中学府东校区

合唱

4


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

舞蹈

2


声乐

5


温州市第八中学

声乐

2


舞蹈

2


温州市第二实验中学

舞蹈

5


温州市第十四中学

合唱舞蹈

5


温州市鹿城实验中学

声乐

4


舞蹈

3


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

声乐

3


温州外国语学校

合唱(女)

10


合计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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